遭石家庄女监非人迫害 李秀琴狱中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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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李秀琴女士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遭非法判刑四年,现被关押在石家庄市女子监狱遭受非人折磨,被强制干活,还不能吃饱饭,生活用品也缺乏。目前患上疝气的李秀琴肚子肿胀得特别大,须要用手托着。亲友担心她有生命危险。

李秀琴女士,今年五十九岁,香河县淑阳镇政府退休职工。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浑身是病,胃病、神经性头痛、痛经、鼻窦炎、气管炎、血压低、眩晕症,更为严重的是类风湿,全身所有的骨节都疼,去医院根本就无法治愈。李秀琴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全身疾病不翼而飞,二十余年不用打针吃药。

李秀琴女士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被绑架,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被中共法院枉判四年,并勒索罚款两万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被二审维持原判;在经历整整一年五个月的看守所非法关押之后,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三日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只因坚持真善忍 她多次遭邪党迫害

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的二十年中,李秀琴多次遭到绑架、洗脑、非法抄家。

二零零三年春天,淑阳派出所所长刘国东带一个警察,把李秀琴的丈夫劫持到派出所,被非法拘留了一个月;被公安局国保大队张子来勒索了六百元钱,看守所勒索了五百元钱,一条上等的军用皮带被警察勒索,一个精致的小钥匙链都被警察偷走。丈夫被劫持的当晚,孩子哇哇大哭,李秀琴彻夜未眠。

二零零五、零六年间,廊坊市及县“610”非法组织怀疑李秀琴修炼大法,遂命令单位对她实施监控,主管领导田义随时掌握她的行踪。二零零六年九月份,单位在李秀琴还未满四十五周岁时下令她提前离岗。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公安国保大队副队长王修海带人闯入李秀琴家非法搜查。因她不配合,他们打电话叫来一王姓副局长,数辆警车呼啸而至,下来数名特警,三名彪形大汉对付李秀琴的野蛮行径令人发指,其中两特警扭住她的胳膊,一特警在后面用力扽住她的头发,扽的她张不开嘴、发不出声,恶警把她从五楼拖到楼下,过程中故意将李秀琴撞倒在楼梯间,倒栽葱俯卧于楼梯上,导致她两肋及胸部多处挫伤,两脚崴伤。

中共酷刑示意图:拖拽

警察抄抢的物品有:大法书籍若干本、光盘若干、笔记本和台式电脑各一台、手机两部、音箱、MP3三个、U盘数个、现金几百元等等,价值一万多元。

李秀琴当天被国保大队曹军英等人劫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她被强迫干活,糊稻香村糕点纸袋,每天要糊够一定数量。一星期后,李秀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廊坊洗脑班”。

“廊坊洗脑班”设立在廊坊市拘留所院内二楼,封闭严密。绑架到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每天强行洗脑,侮辱、诽谤大法师父,是他们每天的课程。李秀琴被非法拘禁在这里长达两个半月,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控制及洗脑,强行逼供:威胁恐吓、设圈套欺骗、陷害和强迫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信息,如不供述就威胁劳教等等。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半,李秀琴正在家里准备做饭,感觉有人开门锁,瞬间闯进四名特警,不出示任何证件,上来就给她戴上手铐,国保大队副队长曹军英、教导员池海泉、协警小刘跟进,七人在她家随意乱翻。

随后,李秀琴被绑架到县特警支队,第二天又被劫持到“廊坊洗脑班”。在洗脑班,她遭到犹大李月青的羞辱殴打,致使右臂肌肉严重拉伤,右肋疼痛不止。如前所述,实施精神控制、非法拘禁达一月之久。李秀琴丈夫李连弟同时被劫持到洗脑班,遭受了两个多月的精神控制、非法拘禁。回家后再次被县国保大队劫持,于当晚向家人敲诈勒索三万元,如不交三万元就直接劳教两年。

李秀琴的儿子那时刚上大学一个多月,面临父母双双被绑架,只身一人回家营救,想求亲朋帮助,然而亲朋或无奈,或冷漠、歧视,让孩子心酸不已。

又遭绑架 被诬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上午约十点,李秀琴在香河城内批发市场被由杨永利、张国直接参与指挥的香河国保、派出所警察及特警绑架。

随后,警察闯到李秀琴家中,搜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多个储蓄卡及大量现金。并将她的丈夫绑架走,威胁恐吓多个小时后才放出。

李秀琴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在三河市看守所,被逼迫做奴工,每天五点半起床,跟其他刑事犯一起制作供死人用的花圈。做插花,搓花瓣时满屋子灰尘,很呛人;叠元宝、金条,手上沾满黄色粉末,洗也洗不掉,刺激性味道非常浓烈。没活干的时候就坐板,上身笔直、一动不动的,一坐就是几个小时,有的人臀部都坐烂了。

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香河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李秀琴。将构陷李秀琴的案卷移交香河县法院。据悉,李秀琴的家人曾给她聘请了律师,而该律师受到官方很大压力,被逼迫退出代理。家人不得不更换律师。

二零一九年四月,香河县法院非法庭审李秀琴,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对她非法判刑四年,并勒索罚款两万元。李秀琴决定上诉。

二审主管法官、廊坊中院刑二庭庭长李淑芬,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不听取、不采纳律师的正当意见,不开庭审理,一意黑箱作业,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偷偷宣布维持原判,并且未按法定程序将终审判决书送达家属和律师。

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廊坊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主管刑庭副院长:赵桂忠13603168165

廊坊中院刑二庭人员:


刑二庭庭长——李淑芬

李淑芬(Li,SHufen),女,出生日期:一九六八年三月四日;工作单位名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职务:刑二庭庭长;手机13833608391.李淑芬身份证号码130603196803040961
丈夫周植建,出生日期: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工作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儿子周博轩,出生日期:一九九四年七月九日。

二庭副庭长——徐兵
副庭长徐 兵,四十五岁,13473668855,办2609169;妻子吴丹,四十二岁,在廊坊市公安局工作,家住广阳区新源道街道六景社区。

刑二庭副庭长——陈克祥
副庭长陈克祥,13582771719,办2609170

刑二庭——张建华
法官张建华,办2609171

刑二庭副庭长——李吉忠
副庭长李吉忠,13785668568,办2609169

刑二庭——陈其虎
法官陈其虎,五十七岁,办2609170;妻子杨立英,五十七岁,在廊坊建设局上班。

刑二庭——冯学军
法官冯学军,五十岁,办2609171;妻子杨艳萍,四十九岁,在廊坊市建设局上班。

刑二庭——刘国民
法官刘国民,办2609172

刑二庭——杜伟
法官杜 伟,四十二岁,办2609172;妻子:张海军,中国联通廊坊分公司(银河北路)上班。

香河县公安局局长吴海斌 o 13903163789

副局长:王建华13903261219(主管国保)、李长海

李长海

(参与指挥绑架李秀琴)13803168099、冯向东 13803161599 、肖广平手机13703260538

香河县法院院长刘君 13903163558

香河县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长:侯东祥18533638326

香河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振华

副检察长丁福才13483607666、张金路 18632698826、曹宏艳(遭报累及儿子丧命)13785659088

香河县610主任闻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闻明霞丈夫 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县防范办副主任 张国13931652277;

姓名:张国,Zhang,Guo,男
出生日期:1978年 1月 7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工作单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县委防范办(又称“610”)
职务:副主任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妻子:孙雅娟,出生日期:1980年3月15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子女姓名:张(孙)骞颢,出生日期:2004年10月17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香河县县委综治办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永利 13503266006警号078286
姓名:杨永利,Yang,Yongli,男
出生日期:1967年 03月16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出生地: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
工作单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
职务:国保大队队长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女儿姓名:杨雪乔,出生日期:1992年9月16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副大队长:曹军英 13582785548警号078546
姓名:曹军英,Cao,Junying,女
出生日期:1976年 2月 14日
出生地:香河县刘宋镇庆功台村
工作单位名称: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公安局
职务:国保大队副队长
曹军英父亲曹家骥
女儿姓名:周山莉,出生日期:1997年 11月 16日

指导员: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人
姓名:池海泉,Chi,Haiquan
出生日期:1976年 11月 27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出生地:香河县淑阳镇后小屯村
工作单位: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
职务:国保大队指导员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妻子姓名:张志荣,出生日期:1977年 11月 12日,身份证号码:(明慧网已备存)

国保大队警察刘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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